复试线东财、大医、交大2018考研复试录取要求及实施细则(东财复试线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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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儿姐姐叨一叨

此前巧儿姐姐已经整理了一批大连地区高校的复试分数线,近期分别又有三所大连地区的高校公布了其2018考研的复试分数线,并公布了复试时间及相关细则。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吧!

东北财经大学

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201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二、复试时间安排

1.3月30日(8:30-16:30)

考生到各学院报到,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往届生要携带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要携带准考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教务处或所在院系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政审公函(无固定格式),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往届生必须携带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留存的复印件上均需写明考生姓名、报考学院专业(方向)、考生编号。

2.3月31日上午

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英语考生请自备调频收音机)。

3.3月31日下午-4月1日

各学院自行组织其它形式复试(含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

4.4月1-2日

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后复试流程结束。

复试结果预计将于4月8日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拟录取的全日制应届考生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拟录取的全日制往届考生须待档案到校后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发放方式及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候补录取的考生,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三、其他事项

1.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校内推免生须参加本次体检,体检时间与本学院其他考生一致;校外推免生可在当地医院体检,体检报告需于2018年4月22日前寄(或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根据国家规定,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内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方向执行相同的复试分数线,若非全日制名额有剩余,优先接受此次全日制复试合格未被拟录取且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考生调剂录取;接受调剂后,如非全日制名额仍有剩余,我校将进行二次复试,接受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非全日制复试。一志愿线下考生可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3.本通知即为有资格参加复试考生的正式复试通知,我校不再发放书面通知,复试名单可在学校官方网站查阅。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2日

大连医科大学

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促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 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条 组织管理

1.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等相关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各相关院(所)成立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院(所)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复试、录取工作基本流程

报到→体检→笔试→面试→拟录取。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3月26日:第一志愿考生报到、体检(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3月27-28日:笔试 、面试。

3月30日:公布复试结果;考生接受拟录取。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相同,则以外国语成绩为准)在所报二级学院下选择规培基地,各单位规培名额详见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单位拟招生计划》。

2.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4月1日:第一批调剂考生报到、体检(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4月2日:笔试 、面试。

4月4日:公布复试结果;考生接受拟录取。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相同,则以外国语成绩为准)在所报二级学院下选择规培基地,各单位规培名额待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结束后对外发布。

3.第二批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4月9日:第二批调剂考生报到、体检

4月10日:笔试 、面试。

4月11日:公布复试结果;考生接受拟录取。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相同,则以外国语成绩为准)在所报二级学院下选择规培基地,各单位规培名额待第一批调剂考生拟录取结束后对外发布。

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见我校后续通知。

第四条 复试资格的确定

1.我校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1)学术学位类

门 类

一级学科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哲 学

哲学(0101)

执行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

法 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教育学

心理学(0402)

理 学

生物学(0710)

医 学

基础医学(1001)

临床医学(1002)

口腔医学(1003)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

中医学(1005)

中西医结合(1006)

药学(1007)

护理学(1011)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074)

(2)专业学位类

专业学位

英语

政治

专业或综合

总分

临床医学(1051)

45

45

150

300

口腔医学(1052)

45

45

150

300

护理(1054)

40

40

120

300

药学(1055)

40

40

120

300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达到或高于220分。

2.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不含长学制转入及推免生接收)》。

(1)招生计划≤50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各学院各专业拟招生计划的150%确定复试名单,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合格生源不足150%的专业,则所有满足本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招生计划>50的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各学院各专业拟招生计划的130%确定复试名单,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

如复试名单最后一名总分为并列,则总分相同考生均进入复试。

《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以下简称《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附件3),在复试名单之列的第一志愿生源复试须在所报专业及学位类型进行,不能变更。

3.调剂考生复试资格的确定

调剂分为校内调剂、校外调剂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三部分。

(1)校内调剂

校内调剂仅面向未被拟录取的我校一志愿考生。

1)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未进入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可申请校内调剂名单。

2)参加复试未被拟录取的一志愿考生可申请校内调剂。

3)校内调剂要求

①符合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http://yjs.dmu.edu.cn/info/1017/2855.htm);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须符合调入专业我校报考条件及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拟接收校内调剂专业如下:

伦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应用心理学、基础医学、生物学。临床医学学术型、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药学学术型及专业学位。

其中临床医学学术型只接受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口腔基础医学、口腔临床医学只接受一志愿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药学学术型、专业学位只接受一志愿报考药学的考生。

详见附件4《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校内调剂专业一览表》

5)有意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请于3月30日下午13:00,准时到研究生院f319教室报到,逾期未报到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校内调剂资格。

6)3月30日前,校内调剂考生请勿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校内调剂志愿。

(2)校外调剂

1)校外调剂要求

①符合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http://yjs.dmu.edu.cn/info/1017/2855.htm);

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拟调剂专业的我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

④调剂生源必须为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不接收专升本考生调剂;

⑤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⑥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仅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

2.第一批调剂未开放专业视一志愿录取情况,决定是否接收校外调剂。

3.拟接收校外调剂专业详见附件5《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校外调剂专业一览表》。

4.调剂的具体流程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逾期未报到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调剂资格。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要求

①符合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http://yjs.dmu.edu.cn/info/1017/2855.htm);

②考生符合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基本要求;

③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④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我校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⑤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相同或相近;

⑥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我校拟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专业详见附件6《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调剂专业一览表》。

3)调剂的具体流程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逾期未报到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调剂资格。

第五条 调剂复试通知发放工作安排

(一)发放第一批校外调剂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复试通知工作安排

1.我校将于3月23日10:00左右,开放缺额专业调剂入口。

2.我校将于3月24日中午12:00开始处理首批调剂申请,将12:00之前的全部申请调剂的考生纳入备选志愿库中,并根据我校调剂要求,结合各学科、专业缺额情况对考生信息进行校验,按照校验合格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发放复试通知,如最后一名总成绩为并列,则总分相同考生均进入复试。

3.考生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前回复通知,选择是否确认,逾期不回复者视为放弃复试。请考生特别注意,接到复试通知后,请尽快选择是否确认,以免因系统崩溃等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前确认复试通知。

4.我校将根据考生回复复试通知情况,结合各学科、专业缺额,如缺额仍较大,我校将再次发放复试通知,原则同上。如某专业考生回复复试通知满足缺额,则关闭该专业调剂入口,并将库内考生全部解锁。

5.发放复试通知工作拟于3月24日晚全部结束。

6.校内调剂考生及选择参加复试的第一批校外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将作为我校第一批调剂考生参加我校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拟于4月1日报到。

(二)发放第二批校外调剂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复试通知工作安排

1.我校将于4月3日10:00左右,开放缺额专业调剂入口。

2.我校将于4月4日中午14:00开始处理调剂申请,将14:00之前的全部申请调剂的考生纳入备选志愿库中,具体操作流程及要求同第一批调剂相同。

3.发放复试通知工作拟于4月4日晚全部结束,拟于4月8日报到。

各位考生请注意,如因系统崩溃,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调剂复试发放,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顺延时间。

第六条 复试材料

1.《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7),如复试报到考生无法提供,须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以特快专递的邮寄至我办,逾期未邮寄者,由本人承担后果;

4.往届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必须保证复试期间有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原件用于报考执业资格考试,可携带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由毕业证书收取部门加盖公章)、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复试线东财、大医、交大2018考研复试录取要求及实施细则(东财复试线2024)插图
,必须保证复试期间有效);盖有所在学校红色公章的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七条 复试的内容、方式及复试成绩的计算

一、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和技能考核(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及复试成绩的计算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及口腔医学院后续通知)。

二、其他专业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及复试成绩的计算参照以下执行。

1.笔试

笔试考核考生的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复试笔试考试科目详见附件8。调剂考生笔试时考试科目应为拟调剂专业考试科目。

2.面试

考生携身份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参加面试。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携带《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面试登记表》(详见附件9),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携带《2018年硕士研究生面试登记表》(详见附件10),面试包括外语40分(口语和听力20分、专业外语20分)、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和综合素质20分。均由复试小组组织进行,满分为100分。调剂考生需参加拟调剂专业的面试。

(1)外语(40分)

1)口语和听说能力(20分)

表达是否流畅,回答问题是否正确,用词是否恰当。

2)专业外语能力(20分)

专业外语的考核将选择与本专业有关的外文阅读资料,要求考生译成中文。按每小时准确译出的印刷符号计算,低于1000个印刷符号为不及格,2000个印刷符号为良好,达到3500个印刷符号为满分。

(2)专业知识和能力(4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或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针对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同时要考核考生的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等基本职业素质;着重考核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

(3)综合素质(20分)

政治素质、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职业兴趣、心理健康情况、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人文素养、表达能力以及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必要时,由研究生院采取其它形式对考生进行进一步考查考核。

3.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专业课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二者各占复试成绩的50%);

第八条 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总成绩总分为100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经上述计算而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九条 师生双选

1.考生须在拟录取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师生双选。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规培基地内选择导师(内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拟录取专业内选择导师,不按照三级方向选择导师)。

3.非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拟录取二级学院组织下统一进行师生双选。

师生双选具体时间及安排,网站另行通知。

第十条 录取

1.按照教育部及辽宁省有关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规模、思想政治表现、体检情况以及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相同,则以外国语成绩为准),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中告知新生报到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4.入学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的新生须当年入学,如有特殊原因,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后,保留入学资格1年,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5.如有违规入学者,一经查实,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 复试监督及复议制度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录取工作的督查和监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派专人到复试现场巡查,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对复试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举报信箱:dy_jjjc@163.com

第十二条 其它

1.被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有关要求参加复试。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2.我校内科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二级学科招生,不区分研究方向。

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如果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培养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结果,我校不承担责任。考生必须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完定向就业手续,《大连医科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详见附件11,请双面打印。

4.复试的相关费用(交通、食宿、体检等)由考生自理。

5.硕士研究生导师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为考生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导师暂停招生资格。

6.符合国家招生优惠政策的考生请将证明材料于复试报到时递交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责任自负。

7.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详见附件12)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详见附件13)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者,不予录取。

8.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和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9.本规定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由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如与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政策规定相悖,以国家及辽宁省政策执行。

联 系 人:刘明川、王崇

电 话:0411-86110153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 编:116044

附件1:《大连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单位拟招生计划》(后续发布)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附件下载:

http://yjs.dmu.edu.cn/info/1017/3686.htm

大连交通大学

大连交通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9号)文件精神及辽宁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1、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考核工作。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

2、各学院对复试小组的教师进行有关招生政策规章的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公正性,确保复试质量。

三、复试基本条件及要求

1、参加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大连交通大学的考生,且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报考一区a类考生的复试基本要求;

2)符合我校接收调剂生原则的调剂考生,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接受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

2、验证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生及自考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组织进行。

4、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见我校网站通知。

四、专业复试形式

专业复试形式主要为笔试与面试。其中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专业课复试一律采用笔试,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内通过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左侧“调剂复试系统”确定复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名称与初试自命题科目名称原则上不能相同。

(二)专业综合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秘书除外)。

2、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3、考生参加面试时可向面试小组提交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设计/论文、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小组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4、面试主要采用问答形式。重在考核考生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创新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等。

5、面试过程要有记录和评语。面试成绩为各位主考教师所给成绩的平均值,以百分制记,当场公布。

6、各专业可以根据学校对专业面试的总体要求和本专业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7、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面试成绩<60)者,不予录取。

五、外国语测试

复试中对考生外语口语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为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同等学力考生除正常参加专业课复试、外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外,还需加试笔试科目2门。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形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成绩的确定

(一)初试与复试权重

1.初试成绩总分/5:占录取总成绩60%;

2.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40%。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60%

复试成绩不合格(复试成绩<60)者,不予录取。

(三)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40%

最终录取以总成绩排序结果为依据,按照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的原则,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考生体检状况等,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最后的拟录取名单,额满为止。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递到学校;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办理定向就业协议,读研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具体办理时间和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

2、对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不调人事档案,不提供奖助学金及住宿。

九、招生工作监督

如考生在大连交通大学硕士招生工作环节中发现违纪情况,可向相关部门实名如实举报、投诉。请考生监督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公开监督、投诉电话: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411-84106587

2、校纪委:0411-84106221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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