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拟选择考生:
为做好2023年博士研讨生政审、调档和选择告诉书发下班作,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政审
一切拟选择考生均需填写并提交《湖南大学拟选择研讨生政治思维体现检查表》(以下简称政审表,详见附件)。政审表须由考生现地址单位(无作业单位的由档案地址地或许居住地地址底层党组织如大街办、居/村委会等部分)担任人对拟选择学生的政治情绪、思维体现、道德质量、遵纪遵法、诚笃守信等方面做出全部判定,手写或打印均可,担任人签名后并加盖党委或人事部分公章,于2023年7月24日前交(寄)给拟选择学院。未准时提交政审表的,选择告诉书暂缓发放。
二、档案调取
调档函由拟选择学院发放给考生,请考生将调档函交给学习作业单位,处置档案调取手续。(档案请直接邮递至拟选择学院,研讨生院招生单位不接收学生档案。)
(一)非定向作业博士研讨生
于2023年7月24日前将悉数档案和薪酬联络调入我校;结业时按自己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作业。
(二)定向作业博士研讨生
1.少量民族高层次骨干方案考生:于2023年7月24日前将定向协议书(协议书有必要双面打印,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分加盖公章、考生自己签名)交至研讨生院招生单位。非在职的少量民族高层次骨干方案考生应依照调档函的需求将档案调入拟选择学院。
2.其他定向作业博士研讨生:2023年7月24日前将自己及地址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定向作业三方协议书(一式四份)交给拟选择学院,不再将档案和薪酬联络调入我校。
三、选择告诉书发放
1.发放时刻
经公示无贰言,且政审经过的拟选择考生名单报教育部附和后,估计7月下旬初步寄发选择告诉书,具体时刻请考生重视“湖南大学研讨生院”官方网站。
2.招认告诉书邮递地址
为及时精确收到选择告诉书,2023年7月11日—7月16日,一切拟选择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体系(点击进入
),在“通讯地址批改”模块招认选择告诉书的邮递地址和手机号码。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络方法应具体、精确、有用,以保证选择告诉书能顺畅寄达自己。
若不需邮递,可在体系通讯地址中填“自取”,并在规则时刻内到选择学院凭自己身份证收取。
未准时登录体系进行招认的,选择告诉书将依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邮递。
四、留心思项
1.请勿将人事档案、政审表、协议书(少量民族骨干方案协议书在外)寄送到研讨生院招生单位,避免影响选择告诉书的发放。
2.未准时提交政审表的,选择告诉书暂缓发放。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发放选择告诉书。
3.一切重生入校后,经我校复查合格方可获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撤消入学资历,不予注册学籍,人事档案等材料交复原单位。
4.等待各位考生重视湖南大学研讨生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大众号,以便及时得悉有关选择告诉书发放、入学须知、住宿请求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