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录制,一切非常顺利,没有再出什么幺蛾子。
陈明、张伟两人还会时不时主动Q一下。
把一些原本需要何晨来做的‘普法’工作,直接丢给了金胜。
两位主嘉宾也是人精,察言观色算是最基本的。
一时间。。。。。整个场面变得非常和谐。
至于何晨心里怎么想,就见仁见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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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脸上始终都挂着笑容。
下午3点半刚过,整个第三期全部录制完成。
足足比昨天提前了一个多小时。
效率那是相当高。
“好。。。。谢谢各位老师。”
“啪啪。。。。。。”
在一阵掌声中,金胜也算是赚到了10万块。
但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直接在手机APP(电子税务局)上操作就行了。
律师很少会在这方面出问题。
10万×(1-20%)=8万
8万×40%-7000(速算扣除数)=元(超过5万部分的税率为40%)
实际到手元。
再等年度汇算时与其他收入合并,进行综合所得汇算,退税或补缴。
这也是金胜没有瞎搞。
否则按照律师‘经营收入’来计算税率,可以少缴很大一部分。
当然。。。。。明星可就不是这个价码了。
(差不多需要缴纳总收入的45%左右。)
知道人家为什么冒着风险偷税避税吗?
因为肉疼啊!
趁着眼下还有时间,金胜干脆找出了洪志律师的电话,打了过去。
“嘟嘟。。。。。”
响了两声后就接通了。
“洪律师您好,我是金胜,领导让我联系您。”
“你好,金律师。”
对方的声音很厚重,还带着点磁性。
正宗的大叔音。
小姑娘要是听到了不得浑身酥软。
“您现在有空吗?”
“可以,你直接来律所吧!我在办公室等你。”
“好的,那我马上出发。”
“嗯,待会儿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