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战壕中间,转身望见右方一个小草垛一般的房子上方爆开一团火花。
我朝敌人开了几枪,肩膀中了一颗子弹,一摸只是衣服被划破了。
我爬在战壕里,向那个草垛一般的房子靠近。
他的背影,他爬在壕沟里一动不动,双手直直地想够到战壕上方,他想再看一眼敌人还剩多少,攻到哪里了。
我弓着身子,爬过去,靠近他。火光已经熄灭。他已经牺牲了,眼里流着泪水。我从他上衣兜里又掏出一枚勋章,这一次,我亲自为他戴在身上。
一枚,两枚……我忍不住泪流满面。
&ldo;啊!&rdo;我抬起头仰面天空像狼一样嚎叫,却像小羊羔一样悲伤难过。
敌人已经全部被消灭了。而将军却没有剩下来,再见我一面。
《飘玫》,是一部黑色风格的小说。
1
我坐在一棵树下,树周围是一片茂密的树林,前面是一片河流,水流想亲吻我的脚,但我总不给它机会。我觉得自己在逗一只顽皮的小狗一样。
我身穿一件黑色大衣,头戴一顶黑色圆顶礼帽,骨瘦如柴的一双腿上一条长裤也是黑色的,脚蹬黑色皮鞋。
我之所以坐在这里,享受晚风的凄冷,是因为有一堆东西正堵在我的脑门上,既进不来,也出不去。这说的像在梦里一般,这么无奈。像个小偷的梦。小偷手里攥着黄金,但一切像黑色的小手枪一般突然卡壳了,右手不能动了,既拿不走金子,又不能不拿走金子。就是差不多处于这样的状态。
我似乎刚刚打过仗。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刚刚我在河那边的林子里来着。
情景恍惚如下:
我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当然不是我自己,我手上又不像黄花大闺女整天拿着面镜子。小溪哗哗的流着,像小孩子在哭一样。我身边到处都是血,血下边到处都是尸体。我身上还压着一具。
我当时却一点也不害怕。令我感到莫名其妙的是我身上居然没有衣服。什么也没有,白白的,连任何血渍呀,脏东西呀也没有。
我不知为何像是一种习惯,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有这种习惯。我拔腿就跑,朝身后有水的声音的方向跑,大概是因为那水的声音听起来相当美妙,是小小的瀑布的声音,瀑布似乎离的远远的,反正在这里看不见,隔着至少几千棵树。
我感到一阵开心,难道是因为以前的我喜欢跑步来着。
我闭上眼睛跑,尽量把身后那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通通扔在后面。但有那么一刻,我居然想起他们了。他们端着枪,似乎有一大群人在后边追着。我身边一个小伙子,他尽然一边不顾我仓惶逃窜的表情,一边想解开我身上的衣服。他真可恶,虽然我知道这次我必然死去,但也不至于这样做,这样侮辱我的人格,让我提前就光着身子,去见上帝。想一排人整整齐齐去见上帝的时候,就我一个站在中间光溜溜着身子吗?不,我当然不允许他这么做,不允许,一点也不允许。
我脑子里一边想着,但我的手脚却不受控制,我一边绝望的想着什么,大概死亡的事情,也许不是,一边望了一眼他的脸。回过头来,看看自己不断前后摆动的两只手,不断向前迈的两条腿,它们四个家伙天生都只会做这个似乎,我真想,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