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什么留住你。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破败荒郊的月亮。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博尔赫斯
爱上一个人需要多少时间?从第一眼见面就无可自拔,还是在漫长的岁月中,水滴石穿?
左承尧不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就像他那得了渐冻症的养母一样,意识是清醒的,他不停的告诫自己不要爱上那个女人,然而身体却不受控制,一天天的僵硬,从手脚到胸腹脖颈,最后连眼皮都睁不开,只能切开气管苟延残喘。
爱上高歌,于他是一场绝症。
在他还没有察觉的时候,就已经宣告不治。
他还记得他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她像最高傲的公主那样高昂着头颅,她说我要你做我的男朋友,她说,记住,我叫高歌。
他觉得她像是一个最荒唐的笑话,他怎么可能会对这样的女孩子动心呢?
然而那个笑话却不依不饶的缠住了他,出现在他生活的每个角落,无惧于他的冷漠,使出各种拙劣的手段,向着他勇往直前。他以为他只是觉得厌烦,像讨厌一只苍蝇、一只臭虫一般。可当有一天,她蹲在他面前放声大哭,委屈的高喊,左承尧,你为什么不喜欢我的时候。他看着她,竟然觉得不忍,竟然第一次想要去摸摸她的头。
那一闪而过的感觉令他心惊,他忍不住想要对她更坏,他把她拉进她阴暗的生活,摊开最肮脏丑陋的一面给她。
他想,她会被吓跑吧。他已经忘了想到她从此不会再出现在他的生活中的时候,他是觉得欣慰还是黯然。
但她没有。
她穿过一整个城市,穿着一身耀眼的红裙,在发大水的暴雨天来找他。她执着而热烈,纯粹而简单,她不懂退缩,她灼灼的望着他说,我喜欢你,我真的喜欢你。
雨水冲刷了他的理智,他鬼迷心窍,亲吻了她。
他的人生中从来没有预留过一个女人的位置,他一心只想报仇。但高歌,一次一次的,笨拙的撞击着他紧闭的心门,他从不知自己的防备是这样脆弱,就这样放任她闯进了他从无人驻留的地方。
那时,他是真的想竭尽所能的宠她的,像她说过的那样,把她宠坏。
只是老天并没有给他这样的机会,那尚未好好长成的爱便扭曲成了恨。
他恨她,没错,恨不得将她分拆入腹,于是她便不会在玩弄完他、伤害完孟瑶之后,轻松潇洒的就飞走了。
一开始,他以为高歌是一个笑话,可到她离开之后,他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那个最愚蠢的笑话。
她对他用了迷药,她在他们欢好的第二天就送上一张支票,她简单的挂断他的电话,可他都还在为她找借口,想听她解释。
直到她亲口承认,直到她因为一言不合就迁怒孟瑶,做下那种十恶不赦的大事,直到他看到她和那些男公关的淫|乱照片,他才肯面对现实。他对自己说,醒醒吧,左承尧,你不过是富家小姐的一个玩物,一场消遣而已。
她就算闯下大祸,也自然有父母出面为她解决,用他们惯用的手段——钱。然后她可以继续在国外逍遥法外。
而最愚蠢的是,他直到网上爆出她的那些艳照的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她是高志远的女儿。
他一向自负聪明,却原来被仇人的女儿玩弄在鼓掌之间。
他恨她。
左承尧恨高歌。
爸爸的仇、妈妈的仇,孟瑶的仇,还有他自己的仇,他要报复,他要让高志远死无葬身之地,他要让高歌家破人亡,一无所有。
他比以往更沉默,更拼命,有时候连孟瑶都忍不住说,阿尧,你对自己太狠了。
多少个日日夜夜过去了,他终于获得了与仇人同坐一张赌桌的砝码。
在那些不眠不休奋斗的日子里,他其实很少想到高歌,他把她关起来了,关在自己心底最深的监狱里,就好像他悄悄收起的她的那颗扣子一样,藏在柜子深处。他从不放她出来示人,连他自己都不曾去翻找查看,但他知道,她就在那里。
七年,他用了七年时间,终于再次站在了高歌的面前。
她还是那样漂亮,虽然不像他初见她那样光彩夺目一如璀璨钻石,但更像一个女人了,珍珠般的女人,淡淡的发出柔柔的光。
她小心的掩藏起自己的骄傲任性,甚至是在低眉顺眼的隐忍。偶然被逼得狠了,又扬起那并没有多少攻击力的爪子挥舞两下。
他以为七年时间,他早已修炼得心如止水,然而当他看到蹲在路边的高歌——她整个人蜷成一团,身旁只有一个不大的行李箱。在路灯下,影子似乎都只是小小一团——不知道为什么,他心下一软,觉得她很可怜。
那感觉和七年前如出一辙,可他没有任何资格拥有那样的感觉,他必须要对她坏。
他利用她,在人前做出假装喜欢她的样子。
可是到后来,装得久了,他到底是在假装喜欢她,还是在假装不喜欢她,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了。他甚至可笑的还会吃醋。
他知道高歌被阴差阳错的送到孟瑶手中时,他疯了一样的往“偏偏”会所赶,他不顾一切的跳下水,从水中捞起昏迷的她。从小到大他从未对孟瑶发过那么大的火,他下了狠话,孟瑶哭着对他说:“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配得起你过,就算没有那件事,我也早就是一个肮脏的女人了,但是阿尧,你谁都可以喜欢,就是不能喜欢高歌这个贱人。”
他没有说话,他抱着*的高歌,像抱着最沉重的宝贝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