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忿狷》中一个小故事说:晋代司州剌史王胡之在一个下雪天有事到朋友王螭家中去,说话冲撞了王螭,王螭一脸的不高兴。他干脆拉住他的胳臂说:“你难道还能不给老兄考虑吗?”王螭推开他的手说:“你冷的与鬼手一样,却硬要拉人的胳臂,真讨厌!”当时俗说鬼体冰冷,手冰冷。
《太平广记》卷328《陆庆馀》说陆庆馀在冬天见一群鬼环火而坐,“讶火焰炽而不暖”。卷331《薛矜》说薛矜到了一个坟墓中,“觉火冷,心窃疑怪”。由鬼火冷又生出鬼火不明的说法。《薛矜》中说,“见一灯,火色微暗,将近又远。”卷330《王鉴》:“令取灯而火色青暗。”李贺诗《感愤》之三:“漆炬迎新人,幽旷萤扰扰。”又《南山田中行》:“鬼灯如漆点松花。”用“漆”形容坟墓中的鬼灯,即虽有灯,仍漆黑一片,有的人易误解成是用漆点灯。
《太平广记》卷355《刘骘》说一个叫乌头的女子十七岁死亡。三年后她的姐姐却在一家的宴会上见到她。她的哥哥又去看望她,她说:人家都说我是鬼,哥哥要证明我是人呀。哥哥细作观察,虽“容貌如故”,但“举止轻捷”,“恒夜作至旦”,“饮食必待冷而后食”。这后面三种情况,透露出她正是鬼。
鬼的这些特点,都是从尸体在墓中,黑暗而冷来说的,也就是“阴”的具体化。鬼火冷而不明又是从地上积年朽骨所含的磷在夜间散发的暗光、冷光而言,把它改移在墓中了。
说鬼要等饭食冷后才吃,一般的原因是人们祭祀已死的亲人,大致都有一定的仪式,做成的饭菜都已经凉了,拿到坟墓上设祭的,更都是凉的了。特殊的原因是寒食节。俗传为纪念被火烧死的介子推,人们在此日不举火,要在前一天把饭菜做好。后来变成祭祀亲人的节日,活人都是寒食,祭奠的饭菜也是寒食。个别人使小聪明,便由此说鬼的饭食从来都是冷的。
第四种说法,鬼体轻,走路无痕迹。
上面所叙最后一例,说鬼“举止轻捷”。《太平广记》卷358《齐推女》叙此女生小孩时死亡,多年后她的鬼魂与丈夫相见,她让丈夫请巫师作法术,使她“复活”,又与丈夫恩爱如同以前,并且“生子数人”。亲友中有些人知道这一经过,以为她仍是鬼魂,不是死而复活。留心细看,结论是:“他无所异,但举止轻便,异于常人。”
《牡丹亭。圆驾》表演鉴定杜丽娘是死而复活,还是鬼魂时,除用镜现形,太阳光下看有影之外,还让她走路,结果是“一般儿莲步回鸾印浅沙”。从在沙上也有脚印而充分证明她真是死而复活。
著名的《宋定伯捉鬼》也有这类情节。宋定伯骗得鬼把他背上走路,鬼背了几里路说:“你怎么这么重?你不是鬼。”宋定伯说:“我是新变的鬼,所以身重。”骗得鬼相信了。轮到宋定伯换着背上鬼时,确实轻得全然没有分量。
鬼无影,身轻,走路无脚印,三者同一事理,本都从尸体朽化不存而言。
这种说法历史已久。《左传。文公二年》叙,在公庙祭祀之时把后继国君、又是弟弟的鲁僖公的灵位放在是哥哥而又是传国君之位的鲁闵公灵位的前面,这是不合宗法礼仪的。一位崇敬僖公的大臣强辩说:“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后小,正合顺序。”本是说:新死的国君,骨尸未化,显神灵验;早死的国君,尸骨已朽,魂灵渺茫。新死之鬼地位重要,早死的鬼地位较小。这里正隐含着新鬼旧鬼体重的差别对比,后代传奇故事的作者利用了这个历史典故创造成作品有趣理的情节。
第五种说法,鬼个子小。
干宝《捜神记》卷五《赵公明参佐》中叙地狱将军赵公明的参佐“其从者数百人,皆长二尺许,乌衣军服,赤油为志。”这些从者就是地狱的鬼兵,也就是鬼。二尺许,言身短。
梁陶弘景《真诰。甄命授》:“吾近承南真命,推缚尽执也,小鬼头不制服,岂足忧?”是说不能制服一个一般的鬼,不是特指鬼中间的小的。又元剧《张天师》第三折:“小鬼头,我有何公私过犯?”是质问来勾魂的鬼卒。按理,鬼兵也应选身高体壮的,不会专选最小的鬼。常语“阎王爷好见,小鬼难见”,正是说守卫鬼卒及各级鬼官难见。小鬼,都是从鬼矮而言的。
许多方言中“鬼”的称名中带有“矮”字。例如浙江金华说“矮子鬼儿”,长沙叫“矮路子”,“矮老倌”,广西柳州叫“矮老子”,湖北一些地方叫“矮骡子”。湖南娄底叫“眼老子”,“眼”是“矮”的音变。福建建瓯把黑无常叫“矮身”、“矮老爹”,而把白无常鬼另叫“高身”、“高老爹”。福州把黑无常叫“矮八”,民俗说它身长三尺,把白无常鬼叫“悬哥”。武汉把矮人说成“矮短鬼”,南昌、建瓯都把矮人说成“矮子鬼”,自然是以鬼矮为比喻。
鬼是低矮的,也是黑色的(戏曲中鬼魂角色一般穿青衣)。对鬼,本要形容“黑而不长”,变说成“黑无常”,从而又趣意的搭配出一个“白无常”,于是特殊的说它身高。
人死之后,尸体会收缩,是人们易见到的。埋后的死尸,因故再次掘出开棺时,尸体也短小了。由此便说鬼矮。相反,民俗说淹死鬼身长于活着的时候。尸体在水中浸泡的时间越长,变成的鬼越高。这自然是尸体吸收水分,体积增大。如果按这种推理,我们也可以有个小“发明”,说上吊而死的人变成的鬼身高。
第六种,儿童可以看到鬼。
《捜神记》卷16《贾侯恺》贾侯恺字万仁,因病死。宗人儿苟奴,素见鬼。见恺数归,欲取马,并病其妻,著平上帻,单衣,入坐生时西壁大床,就人觅茶饮。”
“宗人儿”,即家中一个奴仆的小儿子,他们与主人是同一家族的。主人鬼魂多次回家,别人都看不见,他却一次一次看得十分清楚。而且他“素见鬼”,平常只要有鬼,他都能看到。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作家玩弄了一下语言游戏。俗语有“童言无假”的话,是说天真烂漫的儿童没有假话,不会骟人。把“言”字换为同音的“眼”字,“童眼无假”:什么假象在儿童眼里都显真形,所以儿童可以看见鬼。
可以说这不是鬼本身的事理特点。这个说法很有巧智,但是没有被宣传鬼的人重视,因而没有形成“儿童可以看见鬼”之类的总结。
群众和作家创造的这些鬼的文学性说法,是明知原初的鬼观念是虚假的,是有意在假上作假,有趣巧艺术性,但对许多愚蠢的迷信的人,又加强了他们的鬼观念,所谓“张公吃酒李公醉”。分析这些文学说法所依附的道理,便有助于破除对鬼的迷信。
我们不妨再从一些所谓的实例做些对比和分析。
宋代洪迈《夷坚志。夷坚支甲卷第十。复州菜圃》:“绍兴四年四月,予兄子槔为签判,赴王录曹饮席,日衔西山,小童见女子顶冠著红背子笑入圃,以为官娼也,但讶其黄昏不脱上服。与录曹一童言之,盖群僚清燕,元未尝用佐尊(罇)者,乃知为鬼。”这则故事并无其他什么曲折或意义,正只是说此菜圃原来本是兵火之后荒僻之处,那女子是鬼,但只有一小童可以见到鬼。但明显露出编造的痕迹:一个小小的儿童怎么就熟悉而断定那样的衣着就是官管的娼妓,而且惊讶她黄昏不脱上衣呢?
同书《夷坚志补卷第十七。西津渡船》:“绍兴元年三月,镇江西津发渡船,已载四十四人,大半是茅山道人赴鹤会而回者。此外一丈夫,携小儿,年十二、三岁,不肯登舟,强拽使上,亦不听。父怒击其首,儿不得已,乃云:‘待我说。’忽随身仆地,手足厥冷,父穷急,扶掖叫呼。众不肯俟,遂离岸。未到金山,大风作,舟沉洪波中,并篙工四十六人皆死。儿奋身起,若睡觉,父喜,始问其故。曰:‘恰见一船人尽是鬼,形状可怖,所以不敢往。方欲说时,一鬼掩我口,便昏昏如梦,元无他也。’”
这个故事编造更神奇,但也有破绽。茅山道士善治鬼。四十四个鬼都变成茅山道士。鬼能预知小孩看破了他们是鬼,又知道他要说实情,采取了有效措施,使小孩没有说出他们是鬼。但不能预知船要翻,又不能采取措施免难。船翻的消息要很久之后才会传到渡口,而小儿又是父亲知道消息时才清醒过来的。这个时间差也是一处破绽。
编故事的人只知“童眼识鬼”的民俗说法,并不知道其中所附会的“道理”,便有了许多矛盾。或者说这类故事的主旨只是卖弄童眼识鬼这个人少知的道理,其他都在所不计。
“童言无假”,指天真的小儿;十二三的孩子也有不少的谎话了。变成“童眼无假”,指鬼隐身而来时,大人看不到,小孩却可看到。这应只限于原来认得此人的小儿,如《捜神记》所记贾侯恺的故事。不认识他的小儿就不会知道。因为小儿本没有什么鬼的观念。起初,有人卖弄聪明,由“童言无假”趣说“童眼识鬼”,是有具体条件的,因而有一定的艺术合理性,值得欣赏。后来的宣传迷信者再编造此种故事,就矛盾多有而无价值了。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怎会看出四十四个道士都是鬼呢?
第七种,鬼由井口出入地下,从人耳出入人体。
《文史知识》1999年第3期,程章灿先生《鬼界速写》文中专门申说此意。文如下:“人死为鬼,鬼常到人间行走,则鬼界与人间必有通道。旧说由人间到鬼界要经过鬼门关、奈何桥,还有刀山火海等等,艰难险阻,骇人耳目。此皆人所习闻,兹不赘述。其实从人间到鬼界还有鲜为人知的通道:井和耳。井的形象比较直观,易于理解,因为它是垂直向下,似乎可以通向传说的鬼界黄泉。早在春秋时代,郑庄公与其母姜氏结怨,发誓‘不及黄泉,无相见也’,也就是说至死不愿再看到他的亲娘,后来追悔莫及,遂采纳大孝子颍考叔的高见,穿隧入地,直至到泉水,乃与其母相会于地底(《左传》隐公元年)。似乎有黄泉之地就算到了冥界了,就这样把先前的立誓遮掩了过去。由井而至鬼界的思路与此相同。从《太平广记》到清人的笔记小说,都有不少下井遇鬼、鬼从井口出入,由井底入鬼界的故事。井中天地,自然不限于一圈大小,可以通往无限。幽暗的井底之下,仿佛有无数未知事物,充满神秘和诱惑,恰宜作为进入鬼界的序幕和背景。”